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落实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推进行业自律,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及安全,受省水利厅委托,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以“落实主体履约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主题的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2020年6月30日前,在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办理入会的团体会员。
二、 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建工程合同履约行为为重点,主要检查内容为:
1.施工进度方面:检查企业施工计划、人机进场、资金流、材料计划、施工进度完成情况;人机落实、措施方案等到位情况;
2.施工质量方面:检查企业规章制度,施工记录、执行验收程序、工程质量、试验工作、工序管理、事故防控等方面到位情况;
3.安全生产方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措施、安全检查、安全内业、场地布置、维护措施、施工设施、综合管理落实及到位情况;
4.合同履约方面:检查企业人员、设备和材料按合同要求配置到位情况;
5.市场监管方面:检查资质有否出借,工程有否违规分包、转包情况。
三、 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
四、 检查程序
(一)企业自查:企业根据检查内容及要求,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13日进行自查自纠,并完善有关村料,做好迎检准备;
(二)协会检查:根据2020年我省辖区内各设区市在建工程分布情况,组织专家组对会员单位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抽查。
五、 相关要求
1.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本次检查是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建工程项目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其结果将作为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动态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履约不到位的,协会将视情况给予书面劝诫、通报批评、公布其不良行为等处置;对严重失信并造成重大不良行为的,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该会员单位禁止参加本协会组织的评优、评奖,考核、认定等活动,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
联系人:杨 扬; 电话:0591-87675170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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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水协【2020】44号 福建省水利工程协会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pdf